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的面書上星期天(18日)貼出一個短訊,引用了雅思英語測試(IELTS)中心的報告,揭示十個最多人唸錯的英文單字。我看的幾份報章,多集中說了排列首位的「although」;我卻難免被位列第六的「photographer」吸引過去了。
真的嗎?我日常生活遇到的新知舊友,或者有一半都是搞攝影的,卻從來沒有聽到有把音唸錯了的。最近立法會議員鍾樹根的英語會話頗受譏議,但我也不大相信他會把這字唸錯(附帶一句,我認為英語欠佳不是罪惡)。當然,如果有網友和鍾議員相熟的,代為問證一下就更好了。
反而這字的中譯,我不時都感到有些煩惱。大多數的譯法是「攝影家」或「攝影師」,我都嫌有些標榜成分:「家」固然作大,「師」更是無端惹得桃李滿門,很是不知所謂。
我自己喜歡的是「攝影人」,相比那些繪畫的紛紛自稱「畫家」、「藝術家」,感覺最為逍遙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