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6, 2014

今晚好想喝麥卡崙17年


二十年前做過的事被《明報周刊》(9月13出版)煞有介事的副題報道,都感到有點尷尬。尤其是記者兩次將我的名字置於工作室各人之先,實在是愧不敢當:因為工作室成立後幾年我才加入,所以不是創辦成員;另一方面我加入目的就是要使用暗室,除此之外也不見得是個特別主動的人物。
文末引述一篇199310月《置身/至新 事外》(應為94年某月,出版一周年特別隆重紀念限量專號!)中的編輯語,署名「編輯小子」的確就是在下;但多年後自己重看只覺得是九唔搭八,記者卻說破格跳脫叛逆給人深刻印象,真的是太厚愛了。



1 comment:

  1. 文中第二段的場景,想像的就是這個地方。當然是流水淙淙的年月啦。
    https://hk.lifestyle.appledaily.com/lifestyle/special/daily/article/20180509/20384983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