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30, 2018

李振盛說拍攝文革(二)


"有一幀相片看似尋常,受批鬥者頸上掛牌等候宣判。書中解說謂,因為常用的「現行反革命」罪名已無新鮮感,所以提出一個從未見過的罪名「破壞公報反革命犯」,還煞有介事在牌上多加四字「依法逮捕」。"
1030的《明報》。

Monday, October 29, 2018

李振盛說拍攝文革(一)


"「聽黨的話」心態,令平常攝記習慣了一套拍攝模式,批鬥場面千篇一律,只用反黨分子彎着腰低頭的姿態。當時李振盛心裏暗叫,要和尚低下頭豈非只見到一個個圓圓的光頭,看不到表情有什麼意思?於是他急忙阻止同行「擺拍」,先按兩下快門,拍下和尚們的臉容。

1029日的《明報》。

Saturday, October 27, 2018

Tuesday, October 9, 2018

照片與繪畫中的東平洲今昔




很有塑造性的照片和繪畫並用方法。

109日的明報。原來的文字說明是:「走私貨物——村屋近海的一邊原本設有樓梯及斜台,是為了方便運送走私貨物。(劉李林提供/插圖:謝偉豪)」

Friday, October 5, 2018

二手攝影器材銷售攻略


"承一位經營中古攝影器材店的朋友教路,兩支同樣型號的舊鏡頭,一支品相較佳,一支較遜,怎樣標價好?一般想法自然該前者稍高吧?卻恰恰相反,正如上述檸檬茶例子。零售怕什麼?怕坐貨(尤其中古店最緊要貨如輪轉)。質優價高、質劣價低,合情合理;但合情合理的事,引不起衝動的。一旦質優而竟價更低,顧客心諗店家懵盛盛mark錯,消費衝動便急不及待,去貨便快速。請注意,可不是說要標個賤價,只要比另一支渣鏡平少少即可;至於那支渣鏡,靚鏡售出後沒了比較,沒了定錨參考,加價尚有空間呢。

朋友又說,如果兩支鏡頭實實在在不相伯仲,他仍然標5%左右的差價,並且打賭較貴的將率先售出,為什麼?因為攝影器材本就屬於奢侈品、心頭好,而甚少顧客敢誇完全掌握二手鏡頭有否隱患,雖然外表一模一樣,揀支平貨硬係唔安樂,天曉得會不會內傷啊?於是區區5%形同附加費買個穩陣好了。"

見10月5日的《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