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6, 2011

埋齋,再出發

沒更新已有個多月,慚愧得自己也不好意思上來看看每天有多少人到此瀏覽。對於有用資料君的撐場,說到底我還是心懷感激的,雖然我認為她實在應該另外為自己開一個網誌,這樣會更有意義。

12月下旬做了今年的最後一個展覽《黑白分明》,是9月中時參加了第十一屆平遙國際攝影節的香港藝術學院十一位同學和校友在香港再做的延展。在贊助者潘秀娟女士的支持下,他們在石硤尾的創意藝術中心一樓藝廊擺了更多的作品。各同學都很盡心機,希望各位有時間來看看。展期至1229日。

至於我自己,除了平日的工作之外,對於來年的寄望是多增智識,多寫點網誌,以及專心搞好兩個第二屆香港攝影節的展覽項目;還有的是耽擱了些點年的邱良照片冊,終於可以起動甚至完成吧。就是這樣了。

不過,如果上環的The Upper Station攝影藝廊願意的話,我也很樂意擠點時間出來,多搞一兩個項目的!

6 意見:

  1. 謝謝黎sir提到本人,但是我不明白,為什麼"為自己開一個網誌,這樣會更有意義".
    根據我的理解,黎sir是不介意我的留言的.除非是你不能坦白啦!你可以突破一下,這樣才能活出真我.

    ReplyDelete
  2. 幾乎所有解決香港問題的建議,都有不同反對聲音;你有你講,我有我講,沒完沒了,永遠解決不了問題.
    如果一起討論,取其較為平衡方案,應該更有效率.

    ReplyDelete
  3. 討論一個本人很不愉快的經驗:多年前的士加價,記者在本人上車時拍下一張新聞圖片.我要求他刪除而遭拒絕.

    ReplyDelete
  4. 有人喜歡高調,他們活出真我的方式,便是成為公眾人物,他們也知道代價包括不能拒絕見報.
    我則喜歡低調,而我活出真我的方式,便是名字也不會留,我并不是做了犯法或出位的事,為什麼我不能拒絕被拍?

    ReplyDelete
  5. 我相信那記者很容易可以拍得其他不介意見報的乘客相片代替,也暫不討論一些沒有發覺自己被拍的;但我為什麼沒有人權拒絕被拍?如果我是一個見報會受精神傷害的人,我的人權何在?
    希望黎sir可以思考一下...

    ReplyDelete
  6. 為什麼 the upper station 及 陳豪 咖啡店 不能在 JCCAC 或牛棚?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