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在1839年公佈問世後很快就出現了商業人像攝影服務,根據德國攝影史者Eric Stenger的書《The March of Photography》(註)第238頁上說,這些照相店的名堂,有「photographic gallery」、「studio
for photographs」、「artistic photographic studio」、「photographic establishment」、「artistic establishment」、「photographic institute」
「photographic art institute」等各種。
將之查核於1860年前的香港,最早在本地報章刊登廣告的Mr. West(1845年3月)稱他的店為「Photographic or Daguerreotype Room」,第二家人像攝影店出現於1846年10月初,起先叫做「Daguerreotype and Lithrographic Printing
Establishment」,半個月後改為「Daguerreotype Gallery, and
Lithographic Printing Establishment」。這店的器物後來給一家本地的雜貨店Mackay & Co.接收,也繼續提供攝影服務,卻只有「Daguerreotype portraits」一詞而已。
下來就已經是1850年代了,1852年2月來港的Herman Husband只是說「Daguerreotype likeness」,但是也說他的「Rooms」在商務酒店。翌年6月底來香港的C. Duben之前在澳門時自稱之為「Daguerreotype
Gallery」,但到了香港之後卻沒有用上這個說法。有趣的是,當Duben在1854年3月再臨香港時,稱呼了他在大馬路上的店為「Establishment」。
再之後出現的攝影師都在第二之鴉片戰爭期間及之後了。當中P. Rossier和Howard & Weed都只是以他們的名字作宣傳,之後在1860年代經營的攝影師大多也是如此。至於一直跟隨著英軍拍攝的Felice Beato則似乎沒有做過廣告。
總的來說Stenger的記述與香港的情況大致脗合,但有起碼兩家用了他沒有說及的「room」,而今天十分流行的「studio」則似乎沒有在香港的早年使用過。Stenger還有提過的「institute」,倒也在1861年下半見過,是G.
E. Petter的「Photographic Institution」。
本篇的插圖的右上方是一家在英國Bristol的人像照相館(可見天台的玻璃影棚),時約1851年。
(註)《Siegeszug
der Photographie in Kultur, Wessenscharft, Technik》,1950年。英譯本1958年由倫敦Focal Press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