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3, 2011

目測的良心




有人問那個XX師,你目測的大廈後來倒下來了,你有內疚嗎?上帝,這真是一個好問題,因為問的不是「有無做錯」,我們的公務員奉行「程序正確即使結果錯了也還是正確」的神聖定論,他們不會有錯的。但內疚,就是說,你無做錯,但你對得住自己的良心嗎?你能夠做得更好嗎?你雖不殺伯仁,但伯仁因你而死。

曾志豪在今天(13)《信報》副刊的專欄討論政府強調「行之有效」的目測法,至末段向公務員發出了上述的一個問題。當程序法律在管治上失效的時候,最終我們還是要求諸道德。

曾志豪說的是這幾天香港死因庭審理去年1月發生的馬頭圍道塌樓奪命慘案。根據傳媒報道,庭上房屋署的高級測量師、測量師、高級結構工程師等等紛紛說他們之前經過目測認為樓宇本來安全,只是業主聘用的承建商毀了鋼筋才導致樓塌人死。相反,獨立的專家證人都鑑證樓宇早已是岌岌可危,承建商的責任其實小之又小。

這裡貼上《明報》前天和昨天刊登的有關各官員的照片,各位可以目測一下他們的良心,以及攝影記者或圖片編輯的目測。

5 comments:

  1. Edwin

    應該係, 而唔係, 係但佢地同樣都係公務員, 同樣都係奉行「程序正確即使結果錯了也還是正確」的神聖定論,同樣都係奉信「他們不會有錯的」。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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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應該係屋宇署, 而唔係房屋署, 係但佢地同樣都係公務員, 同樣都係奉行「程序正確即使結果錯了也還是正確」的神聖定論,同樣都係奉信「他們不會有錯的」。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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