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6, 2011
「紙上電影」的文學化:蘇慶強以超現實影像詮釋嚴惠蕙「LvLn 病毒」
靜待藍色時份:蔡旭威「路。燈」攝影系列
《路.燈》蔡旭威攝影個展
開幕Opening:9/9/2011, 6-8pm
展期Exhibition:9/9 - 16/10/2011
時間Time:11am-7pm, Tue-Sun(逢星期一休館Closed on Monday)
藝術家分享Artist Talk:25/9/2011, 3-5pm
地點Venue:「光影作坊」九龍石硤尾白田街30號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2樓10室
*免費入場Free Admission
Wednesday, August 24, 2011
是日新聞照片
Friday, August 19, 2011
生子莫如Isidore
攝影發明者Niépce (1765-1833)的全名是Joseph Nicéphore Niépce,他29歲時隨軍至Nice時染上疫症病倒,幸得居所屋主的女兒Agnés Roméro悉心照料而痊癒。其後二人成婚,一年後生兒子Isidore。1833年Niépce因腦栓塞(中風)逝世後,Isidore順理成章地繼承了父親與Daguerre共同研發攝影術的合約,但雖經後者多番催促始終全無建樹;終於Daguerre在幸運之神眷顧下找得改良的攝製方法,除沿用金屬底板外原理和用料都與Niépce的方法有別,曝光時間縮短至半小時以下。Daguerre由是將發明據為己有稱為daguerreotype,而Isidore則終其一生都在投訴父親的發明被騙棍剽竊。
儘管Isidore Niépce是攝影歷史上著名的失敗者,其實他對攝影術的發明也有一個巧合的貢獻。話說Joseph Nicéphore Niépce在進行石版印刷術時,因為不擅繪畫,一直都倚靠Isidore動筆做些圖案之類給他製版試驗。1814年Isidore參軍去了(他曾經參與滑鐵盧戰役),Niépce在無計可施之下就想到用camera obscura來讓陽光為他產生圖像。於是他的研究方向,就從石版印刷術轉向攝影術了。
上網搜尋Isidore的人像,竟然也是徒然。這裡展示的是1839年8月法國政府將daguerreotype公佈於世時,他以Niépce發明的heliography的法權人身份(法國政府也給了一份較低的津俸購買其法)坐在右側。看上去,真是廣東人所說的頭耷耷哩!
附記:翟宗浩君昨天(18日)在《信報》再發表了另一篇討論攝影的文章「全民皆攝影師 藝術家攝什麼?」,大概是補充前篇未盡之處的。我在這裡回應他的文章,開始時曾經通過認識他的友人知會了他。
Monday, August 15, 2011
沒有留下人像照片的攝影發明者
今天我想先就翟宗浩君說Niépce是「石版印刷工人/發明家」的事。基本上Niépce不是從事石版印刷的,但他的確有進行對石版印刷術的研究,而且這對他後來試驗攝影有直接的因緣,所以值得稍加解釋。Niépce嘗試石版印刷的年月,此法才面世不久。日耳曼人Alois Senefelder在十八世紀末發明此術,在1802年時傳入法國。起先沒有什麼人感到興趣,直到1814年法國貴族Count Charles-Philibert de Lasteyre Dussaillant從Bavaria地區引入工人和石材,於巴黎開設首家石印出版店,一時之間群起學習,成為熱潮。
Niépce的先祖原是Burgundy地區Chalon-sur-Saône的貴族(至今家族仍有生產Burgundy紅酒!),只是經歷法國大革命之後家道中落,為了家計Niépce及其兄Claude合作嘗試過多種工業發明,希望能夠增加收入。於是當巴黎掀起石版印刷熱潮的時候,他就在與Claude合作搞船用發動機的同時,也進行有關的印刷實驗。
由於Niépce的住處頗離城市,購買Bavaria的石材很不容易;他乃從本地石材到轉用金屬為底版作印刷,並由此而進至嘗試攝影。曾經有段時間攝影歷史學者都說攝影是從繪畫演進的,但從Niépce的例子來說,其實改進印刷術的意圖更大。有些人不明白為什麼Daguerre發明的照片是些銅板,其實如果了解Daguerre的方法是源自Niépce對印刷術的實驗,就可以把握得到了。
Niépce和Daguerre在1829年簽訂合作協議書後,未能在技術上有產生更大的改善。他的方法用數小時來產生印刷用的底版不算很差,但若應用於留存短暫的光影效果就不行了。是故當他在1833年病逝時,跟Thomas Wedgwood一樣沒有留下用攝影拍製的人像照片。Saturday, August 13, 2011
目測的良心
有人問那個XX師,你目測的大廈後來倒下來了,你有內疚嗎?上帝,這真是一個好問題,因為問的不是「有無做錯」,我們的公務員奉行「程序正確即使結果錯了也還是正確」的神聖定論,他們不會有錯的。但內疚,就是說,你無做錯,但你對得住自己的良心嗎?你能夠做得更好嗎?你雖不殺伯仁,但伯仁因你而死。
曾志豪在今天(13日)《信報》副刊的專欄討論政府強調「行之有效」的目測法,至末段向公務員發出了上述的一個問題。當程序法律在管治上失效的時候,最終我們還是要求諸道德。
曾志豪說的是這幾天香港死因庭審理去年1月發生的馬頭圍道塌樓奪命慘案。根據傳媒報道,庭上房屋署的高級測量師、測量師、高級結構工程師等等紛紛說他們之前經過目測認為樓宇本來安全,只是業主聘用的承建商毀了鋼筋才導致樓塌人死。相反,獨立的專家證人都鑑證樓宇早已是岌岌可危,承建商的責任其實小之又小。
Monday, August 8, 2011
那用8小時攝製成的模糊影像是攝影的原點嗎?
繼續討論翟宗浩君在7月21日《信報》發表的文章「港女起錨,我們拍照去!」。翟文說: “自1822年法國石版印刷工人/發明家 Niépce 成功拍製第一幅照片,經歷了兩百年,攝影術以原始的玻璃底片,發展成膠卷,由黑白步入彩色宇宙,並繼續進階數碼影像。”以Niépce的實驗來擬定攝影的開始,是很值得討論的事;也正好讓我繼續上月開始的「返回原點」系列。
著名的攝影史學家Helmut and Alison Gernsheim夫婦在有關攝影術是誰發明的爭論之上,也是採取了是Niépce的看法;他們的論據大概就是翟宗浩君所說的,「Niépce成功拍製第一幅照片」。問題是Niépce的「成功拍製」是在他位於巴黎遠郊Chalon的私宅,起先也沒有對外宣佈;後來他往巴黎和倫敦尋求贊助都無功而還,如果不是他的實驗被供應鏡頭的製鏡師Charles Chevalier洩露給舞台繪畫師Louis Daguerre知道了,二人合作後Daguerre將他的方法改良再獲得法國政府在1839年收購公諸於世,時已逝世的Niépce的名字恐怕一直會湮沒於歷史之中。
那麼,還有沒有像Niépce的情況而不為世知的其他人物呢?我不知道,但是在十九世紀前後試驗攝影術的,現在我們都知道是頗有數人的。
另一個常被視為攝影術的起點的,就是上面所說法國政府收購了Daguerre的攝影法後,在1839年8月19日於巴黎的會議上公開介紹其術,讓英聯邦外全世界的人免費使用。換言之,這是攝影術公開問世的日期,在此以前像Niépce等的實驗,都是私下秘密進行的。
有趣的是,特別是十九世紀末年以後,好些攝影者都不以Niépce或Daguerre作為攝影術的鼻祖,反而轉去尊崇在二人之間、1830年代初年搞攝影的英國人William Henry Fox Talbot。在香港很有粉絲的日本攝影家杉本博司,也是哈Talbot族的一員喔!推其原因,主要是Talbot才是發明用底片負像曬放而產生正像的先鋒:Daguerre的方法,至1860年前後就漸漸被淘汰了。
1999年時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指出有關攝影術是誰和在什麼年月的爭論,多年來一直都混合著國族情緒:十九世紀初年英法兩國在西方爭雄,法國政府買了Daguerre的攝影法後公諸於世,就說是帝國送給全世界人民的禮物;Talbot知道消息後馬上行動,聲明他才是更早的發明者:從他後來把其使用的像紙定名為Wellington(滑鐵盧戰役擊敗拿破崙的英國將軍),他的舉措可以說是既為個人也為國家名譽;法國人為了證明他們是較早的,於是擡出了之前只低調稍提的Niépce。至此英國再有人介紹了Thomas Wedgwood,他在19世紀前就開始嘗試使用照相機用光製圖了!
此外,德國人點出了1724年發現滷化銀在日光照射下變黑的Johann Heinrich Schulze,中國人則追溯至公元前四五百年的墨子。
撇開這些民族主義情緒來看,爭論的中心在於我們要用什麼定義來決定攝影術的開始:是最早開始實驗嗎?最早成功?最早宣佈?最多人採用?還是光學或者化學上的先行者?
這樣說來,從科技角度去探求返回攝影的原點,恐怕還會是徒勞無益的。
插圖是Niépce在1827年左右用約八小時製成的照片,現時普遍認為是世界上最早試驗成功的照片。